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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一聚焦三对标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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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于包办代替,排斥群众参与;二是政府长期的包办代替,养成群众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三是当前农村大部分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家里的基本是妇女、老人和孩子,由于劳动力不足,很难组织群众参与。Р 六、转移就业培训重点不够突出Р 当前扶贫系统开展的转移就业培训是1—3个月的短期非学历培训,这种培训方式的优点是培训范围广、成本低、见效快,但缺点是对最需要转移就业的贫困人口帮助不大,1—3个月的短期培训并不能有效地帮助他们提高自身技能参与市场竞争。因此,必须突出转移就业培训的重点,探索出新的培训方式,帮助贫困群众转移就业,扩大转移就业培训的成效。Р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Р 1、实行分类指导,做到瞄准式扶贫。按照现行模式,继续实施整村推进是一个很好的分类指导方式,建议加大资金投入额度,以保证重点村项目建设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使项目村短期内发生巨大变化。对贫困农户贫困人口的脱贫进行分类指导。在科学确定贫困对象的基础上,加快"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基本生活靠农村低保,脱贫致富靠扶贫政策,真正体现“真扶贫、扶真贫”。Р 2、建立健全扶贫资金投入和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国家、省对老区贫困县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巩固存量,力争增量。同时,提高一些扶贫项目的扶助标准。由于余下的贫困区域的生产生活条件都比较恶劣,在这些地方修建基础设施如道路、饮水工程等项目建设难度非常大,而且当前项目建设所需物资、劳务价格也不断上涨,项目单位投资越来越高,因此,要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资金标准,尽量按实际投资安排项目资金,减少甚至取消到户项目要求农户特别是特困农户自筹的资金,减轻贫困群众负担。要统一规范扶贫项目税费收取。针对当前扶贫项目税费收取名目繁多、税率不一、管理混乱等现象,建议尽快统一规范。扶贫资金扶持的都是贫困区域和弱势群体,因此除国家硬性规定不能免除的税费外,所有扶贫项目尤其是直接扶持贫困农户的项目,都应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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