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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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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策略选择构成影响。参Р与人基于共有信念而做出的策略决策共同决定了均衡的再生,均衡的再生反过来又强化了Р关于它的概要表征。这样,制度成为自我维系的,浓缩于其中的信念也被参与人视为当然,Р除非发生了动摇共有信念的事情。(参见图 1.1,虚线方格代表制度,请暂时忽略点线围Р成的方格)。通过这种方式,制度虽然是内生的,但同时又客观化了 13。基于均衡分析,Р我们能够理解制度的双重性质――内生性和客观性,正是这双重性质导致了人们对制度观Р做出内生规则论和外生规则论这种多少有些让人疑惑的区分 14。Р Р 图 1.1.作为共有信念和均衡概要表征的制度Р Р Р 共同建构Р 策略均衡Р Р Р 制Р Р Р 信念概要表征Р 信念概要表征Р Р 一种均衡状态的显著特征可能客观化,凝结为一种制度,因为这一点,制度可能表现Р为明确的、条文化的以及(或者)符号的形式,如成文法、协议或者系统界定社会不同角Р色的社会结构和组织等等。不过,关键一点在于,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只有当参与人相信它・争性符���n・Р时才能成为制度 15。在此意义上,成文法和政府规制如果没有人把它们当回事就不构成制Р度。举例来说,政府根据某项法令禁止进口某些物品,但如果人们相信,贿赂海关官员可Р以绕开此项法令,而且这是普遍现象,那么,与其把这项法令视为制度,还不如把这种贿参与人Р 域Р赂现象视为制度更为合适。另一方面,一些没有正式化的实践只要参与人认为它们是域内Р在状态的相关表征,就可以看作是制度;而当参与人对它们的信念动摇了,它们就不再作Р为制度存在了。Р 从均衡的概要表征来概括制度有助于澄清制度既制约又协助的双重性质(dualistic Рconstraining/enabling nature)。制度的作用通常被外生博弈规则论理解为是制约参与Р人行为的因素(例如前面讨论的诺斯和格雷夫的定义)。的确,制度通过协调人们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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