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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57KB

文档介绍
办公室负责按要求上报备案重大危险源工作。Р2.6.6 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危险源对应岗位制定监控组织措施,措施中要求明确职责、岗位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要求及安全控制措施。Р2.6.7 Ⅲ级及以上风险的施工专业活动的风险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Р1)重大风险源的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经项目部安全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后需上报监理及建设单位,有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论证会议。Р2)建立Ⅲ级及以上风险源的监控及验收、日常巡查及记录、定期报告的工作制度。Р3)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人员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及交底;施工现场需设立相应的危险告知牌。Р4)适时组织对典型的重大风险源开展应急救援演练。Р5)当专项风险等级为Ⅳ级且无法降低时,必须提高现场防护标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视情况开展第三方施工监测。未取得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Р3 危险源的编号和标志Р3.1危险源编号Р1)重大危险源由项目部统一编号,按重大危险源进行管控。Р2)一般危险源由各基层单位参照项目部编号的原则自行排列编号。Р3.2危险源标志Р重大危险源,要设立醒目的危险源标志及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悬挂在明显位置,以便提示。Р3.3标志内容Р标志牌上定好名称、编号、危害及责任者,并写清注意事项(提示)。详见图一。其中:Р1)名称--危害部分称谓;Р2)地点--所在位置、岗位;Р3)危害--可能引起的事故危害;Р4)责任人--危险部位单位负责人;Р5)注意(提示)--注意事项或预防事故的主要措施。Р3.4危险源的更新Р3.4.1项目部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危险源的重新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Р3.4.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要及时进行危险源的重新识别与风险评价,以确保相关资料的有效性。Р1)法律、法规及自身要求发生变化。Р2)经营形式发生变化。Р3)设备、设施、技术发生变化。Р4)作业现场发生变化作业方式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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