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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厂财务管理制度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95KB

文档介绍
或盘亏均应找出原因,书面上报财务总监、公司领导,不得擅自处理。财务部门应根据处理决定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Р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管理Р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Р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Р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购置与审批Р (一)固定资产购置报批程序:由领用部门提出申请,按申请流程审批。Р (二)固定资产采购由采购部负责,使用部门配合采购。采购经办人在采购之前应多方询价,货比三家,至少要二至三家供货商报价。Р第十五条固定资产验收Р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属于生产性机器设备的,到货验收时,应由业务部门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其技术要求(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是否正确。Р (二)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由采购部门、使用部门与设备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到货验收并签字。Р (三)采购部门与使用部门为同一部门的,应区分采购与使用负责人,并与设备管理部门共同负责验收与签字。Р (四)经公司批准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在正式办理到货验收之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尽快贴上资产编号等标示,并注明使用部门和办理固定资产领用手续。Р第十六条固定资产使用与保管Р (一)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指定的专管人员管理,财务部监督。Р (二)固定资产所有权均属于公司,根据“谁使用、谁保管、谁养护(日常)”的原则,对于现有交付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各部门要妥善管理。设备管理部门要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养。财务部、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资Р产管理制度,作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Р (三)设备管理部门应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设置实物明细账,加强管理。Р (四)各业务部门所使用、管理的固定资产,一律不得外借、转移,除非经过使用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总经理各级审批后。Р (五)固定资产管理员应提高工作责任心,注意修旧利废,延长使用年限,节约开支,防止浪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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