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粪大肠菌群和石油类。Р 近岸海域水质良好,全市近岸海域5个测点的水质均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相应功能区标准。Р 废水排放方面,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19200万吨。其中城镇生活污水占75%;工业废水占25%。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3.9万吨,其中生活排放量占90%,工业排放量占10%。纺织行业、造纸行业、食品行业、机械电子行业列全市工业污染负荷前四名,这四个行业cod排放Р量分别占全市工业cod排放总量的29.19%、27.96%、12.52%、7.81%;其废水排放量分别占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28.99%、20.93%、8.66%、13.26%。Р 总的来说,汕头市饮用水源水质良好,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梅溪河和新津河二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Р 至2004年末,全市拥有污水处理厂1座,日处理污水14万吨,全年共处理城市污水4937万吨,其中处理生活污水4747万吨,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33.13%,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62.54%。全市工业废水处理设施数共有293套,处理能力20.38万吨/日,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6.66%。Р 四、土壤环境Р 全市耕地面积约80万亩,土壤多为肥沃的冲积土,由于近海,土壤大多含盐量高,少数地区存在盐渍化现象。土壤中重金属污染情况良好,其中镉基本不存在超标现象。Р 五、固体废物Р 1、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5万吨,主要是燃煤产生的粉煤灰和炉渣,其中粉煤灰占60%,炉渣占24%。粉煤灰和炉渣主要来源于华能汕头电厂、松山电厂、热电一厂和万丰热电厂。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6%。工业固废处置量1.5万吨,排放量0.02-0.03吨。Р 2、汕头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6万吨,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