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必须参加结业考核工作。(二)结业考核科目和内容: 科目一: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相关知识; 科目二:为场地驾驶技能; 科目三:第一部分为道路驾驶技能(实际道路驾驶);第二部分,为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二、考核方式: 1、科目一考试使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2、科目二以单车为单位由学校一名结业考核人员主考。 3、科目三以单车为单位由学校两名结业考核人员主考。三、考核规范: 1、结业考核员必须由二级以上教练员担任,需持证上岗。 2、科目一考核时由理论教员监考。 3、科目二、三考核时由结业考核员监考。四、考核评定和结业证发放: 1、考核评定按公安部 123 号令评分标准执行。 9 2、考核不合格的允许当场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终止考试; 3、下次补考应在三日后由教练员提出,并做出补考计划, 重新安排考试。 4、学员结业考核成绩由结业考核员填在学员的申请表上, 并输入计算机。教务处根据学员考试成绩及时发放学员结业证。 10 诚信承诺制度为全面提高学校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准,规范行业管理, 树立“以人为本、诚信至上”的驾培风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方便广大学员监督,特制定本诚信承诺制度。一、诚信承诺的内容 1、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顺序、内容、培训时间,按教学计划施教,保证教学质量,对社会和学员高度负责。 2、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决不乱收费。 3、严格恪守“学员利益至上,注重培训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服务贡献社会”的办学宗旨,热情为学员提供一流的培训服务。 4、廉洁施教,不向学员吃、拿、卡、要。 5、文明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不侮辱、歧视学员。 6、训练中保证学员的安全,防止人员伤害。 7、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和学员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二、诚信承诺的形式学校充分利用招生广告,公示栏、学校网站公布诚信内容,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结合实际向学员宣传诚信内容。三、诚信承诺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