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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企业用工风险研究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115KB

文档介绍
不能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为维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结合其他用工形式,在使用部分临时用工时,企业与劳动者没有办理合法用工手续, 没有签订用工合同, 企业未及时为劳动者购买五险。 2. 针对现阶段用工情况可采取的合理解决措施第一, 选择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相适应的用工方式。企业应引起高度重视, 对于不影响监狱总体发展的产业给予关停或者进产业托管、劳务派遣、 10 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将监狱企业与临时工从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务关系,降低监狱企业用工风险; 对于影响监狱发展或监狱企业转型还有需要一定时间的产业, 还需长期使用的工人及时签订用工合同, 补交社保费用, 做到监狱企业用工合法, 监狱企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时, 严格按劳动合同法执行。第二, 对于周期性、季节性用工建议监狱企业采取以完成一项任务签订劳动合同( 监狱企业在任务期限内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 或业务外包的形式处理(监狱企业与承包人为劳务关系)。第三, 对于一些监狱企业发展长期需要, 确有技能的工人直接进行招录为合同制工人,补齐前期五险一金及相关手续。 3. 企业用工风险点第一,企业使用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 根据劳动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每天不超过 4 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 24小时,实际工作中加班会导致超时,非全日制变为全日制用工; 故监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对非全日制工人严格考勤和签署书面协议约定工作时间; 另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使用的非全日制工人以劳务关系购买工伤保险。第二, 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抗风险能力弱导致监狱企业发生连带赔偿责任; 监狱企业内部机密保护; 劳务派遣协议无效, 监狱企业与劳动者重新回到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公司无资质, 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没有购买五险一金; 监狱企业应选择合适的劳务派遣公司, 完善劳务派遣协议加强双方权力义务约束条款, 劳务派遣保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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