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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优抚工作管理规范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54 |  大小:207KB

文档介绍
书面材料( 如上款所举)。(3) 病历和诊断证明等材料应以原件为准,如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出具单位或部门公章并说明病历的出处;如有涂改痕迹或其它可疑之处时,应予核实。上述材料签署时间应为当时受伤治疗期间,否则不属法定有效材料。 5 、证明材料评残申请材料中除上述材料外,下列材料可归入此类。(1) 军人退役( 参战参训民兵民工为离开军队单位) 以后, 原所在部队出具的记载其负伤情况并盖有部队公章的证明,或由地方有关单位( 组织) 出面进行调查后取得的并盖有单位公章证人证言、调查报告的名称及其有关负伤记载的摘要;以及退役后公安或司法鉴定机关出具的司法( 损伤) 鉴定报告、法医检验报告或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2) 人民警察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负伤时所在单位解除( 终止) 工作( 劳动)关系后,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记载其负伤情况并盖有单位公章的证明,或由相关单位组织出面进行调查后取得的并盖有单位公章的目击证人证言、调查报告及其有关负伤记载的摘要。(3) 申请人患尘肺病等法定职业病评残的, 其档案中应具备有关施工的记载或原所在部队确认其曾在服役期间从事过粉尘作业( 国防施工) 等职业病引发因素接触史的证明,以及民政部门经调查核实后,在确认其入伍前和退役后无从事粉尘等职业病引发因素作业( 接触) 史或未在有可能接触有粉尘等职业病引发因素的环境下工作、生活的证明材料,还须附市卫生局指定的职业病鉴定机构出具的诊断鉴定。(4) 申请人因医疗事故致残的,应提供相应的法定机构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5) 因见义勇为受伤致残的, 需出具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证书和表彰文件等材料。因维护社会治安同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申请人,应附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刑事判决书。 6 、格式文书(1) 《辽宁省伤残人员评定伤残等级报批表》( 见表 1), 其填写应符合下列要求: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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