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优抚工作培训讲稿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ppt  |  页数:84 |  大小:705KB

文档介绍
发展。在我国的民政事业中,优抚是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工作历史悠久,工作历史悠久,对军人的抚恤优待孕育于原始社会末期;诞生于奴隶制社会时期;发展于封建社会阶段;成熟于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开辟了优抚工作的新纪元。清朝对阵亡将士抚恤金品级恩恤金一次性抚恤恩抚金年定期优恤品级恩恤金一次性抚恤恩抚金年定期优恤正一品2000两1200两正二品1400两800两一等兵140两28两二等兵100两26两民国政府对阵亡将士抚恤金阶级一次抚性恤金遗族年抚恤金阶级一次抚性恤金遗族年抚恤金上将3000元800元上校1000元500元上等兵100元50元二等兵80元40元2014年我国一个死亡烈士的补助金级别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农村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其他的无工作单位的一般公民808650元539100元7979元/人年临时求助农村低保等一、优抚工作的定义?优抚是优待和抚恤的简称。优抚工作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法对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项特殊社会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抚恤”——是指国家对以下对象(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给予精神抚慰和物质照顾待遇。抚恤分死亡抚恤和残疾抚恤两种,抚恤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优待”——是指国家、社会对以下对象(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在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给予物质照顾和优先优惠待遇,分定期定量补助和社会优待。定期定量补助由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财政负担。二、优抚工作的主要任务主要政策依据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多部政策法规所规定的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应尽的义务和优抚对象应享有的权利。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