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发展的若干支持措施。详见《关于促进中关村智能硬件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支持措施》(中科园发〔 2015 〕 15 号)。(九) 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资金支持对认定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的项目, 给予财政补助、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资金支持。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的, 对项目支持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 5000 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的,对项目支持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 2000 万元;采取财政补助方式的,对项目支持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 1000 万元;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 按照不超过当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两年计算给予贴息, 对项目支持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 1000 万元。扶持项目原则上只采用一种资金支持方式。(十)大企业转型升级领航计划支持大企业转型升级试点。目前正在制定中关村“十百千”企业转型升级领航计划, 支持用友、广联达、亚信等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前沿技术转型升级, 搭建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 提升大企业及其品牌的全球影响力。二、创新服务对于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 每家企业给予最高 300 万元的资助; 对于主导制定技术标准的企业, 每家企业每年最高给予 100 万元的资助; 对于注册、获得商标的企业, 每家企业每年最高给予 30 万元的资助;对购买科技中介服务的企业, 给予单项资助不超过实际发生额 50% 、企业年度资助不超过 30 万元的补贴支持。三、金融服务(一)改制上市和并购支持资金对于符合申请改制上市和并购支持资金条件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改制或挂牌企业, 每家企业每年可获得 30 万元资助; 境内、境外上市企业,每家企业每年可获得 50 万元资助; 对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时发生的法律、财务等中介服务费用, 根据并购的类型、并购涉及的交易额给予每年最高 100 万元的资助;中关村管委会为企业提供并购贷款贴息资助, 单个企业的年度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