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inson 的理论虽然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和普遍性,但由于其依据是英语语言文化背景,因此对于不同语言背景下的礼貌现象难以进行全面的解释。除了前面提到的国内外学者对于礼貌原则的研究仍主要以 Leech 和 Brop; Levinson 的理论为指导、无革命性的突破以外,礼貌原则的研究还存在着以下问题:第一,礼貌原则的提出是为了弥补合作原则的不足,所概括的仅仅是故意违反合作原则所产生的言语交际现象。国内外许多学者在研究步骤、方法、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控制,但对于日常生活中诸如不文明话语现象等一些常见的言语现象并没有涉及。第二,目前国内外大多数学者都忽略了交际者是理性与非理性的辩证统一体,认为“礼貌只能是有意识或自觉的行为, 而不是无意识的或不自觉的行为”[20] 。为了满足自己论证观点的需要,许多学者排除了非理性、无意识的因素,使得研究过于“理想化”了。第三,很多学者对于礼貌语料的收集不足,大多仍是在自己熟悉的文化环境下进行收集且数量很少,这使得礼貌原则难以突破地域文化的限制。有的学者在验证礼貌预设时使用的材料甚至是虚构的、非真实的,比如在讨论汉语的礼貌原则时很多国内学者的例证来源于文学作品而不是从日常言语交际中收集的语料。虽然文学作品也是对生活的反映,但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这就导致了研究成果可靠性的降低。四、结语礼貌原则的研究历经近四十年的探索可谓硕果累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礼貌原则的研究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虽然目前许多与礼貌有关的问题还没有解决,诸如有关礼貌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等问题仍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人们已经开始研究交际者如何运用和调控自己的积极礼貌策略以达到使交际获得成功的目的,越来越多的学者也开始注重语料的搜集并大胆吸收利用其他学科的理论。礼貌原则这一领域的研究正在朝着动态的、应用的、多元化的格局发展。教育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