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关键性的作用。特别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持续深入和民主法制进程不断加快的新形势下,统一规范公安民警执法执勤用语,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首先, 这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公安执法效果的迫切需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部党委着眼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作出的重大部署,是“三基”工程、“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最大限度地使警察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所追求的目标之一, 也是被世界警队建设实践所证明的一条成功经验。无论是— 10—美国等西方国家警察在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前必须说的著名的“米兰达警告”,还是香港、深圳实施的警察通例通令等治警“法典”, 都是从言行举止等细微之处入手, 用程序来规范和约束警察的执法活动, 不仅体现了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而且保证了警察执法的公正和效率。从近年来公安执法实践来看, 随着民主法制观念和公民权利意识日益深入人心, 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 一些群众对公安执法有意见, 往往不是因为民警执行法律程序不规范、不到位, 而是对执法态度、执法方式不满意, 有时因一句言语不当, 就会引发当事人的投诉和上访。这次省厅编写公安民警执法执勤用语手册,是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从细节上加强执法管理的一次积极探索, 力求以窗口部门和一线执法岗位为重点, 统一规范民警在不同执法环境下的执法用语, 并将其作为执法的一个必经环节, 纳入执法程序, 使民警的言行举止逐步迈向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 推动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入,从根本上保证公安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其次, 这是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迫切需要。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和优良传统。孟建柱部长提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要做到“三懂四会”,即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