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 并签名后办理借款; 在收回或报销借款时, 员工应签字确认报销金额; 2.3.1.2.6 经公司批准的或主管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2.3.1.2.7 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 在更正处加盖开出单位公章。 2.3.2 记帐凭证的填列财务部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记帐凭证,要填列及时,每月结束必须将所有记帐凭证填列完。 2.3.2.1 记帐凭证填列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a. 填制凭证的日期; b. 凭证的名称和编号; c. 经济业务摘要; d. 应计会计科目; e.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f. 填制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印章。 2.3.2.2 记帐凭证填列的基本要求: 10 2.3.2.2.1 审核无误对原始凭证审核无误的基础上填列, 填列人员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或审核不实等现象,有权退回和扣压,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2.3.2.2.2 内容完整所有记帐凭证应具备的内容者应填列; 2.3.2.2.3 分类正确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列, 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填列,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列; 2.3.2.2.4 连续编号 2.3.2.3 记帐凭证填制的具体要求: 2.3.2.3.1 除结帐和更正错误外,记帐凭证必须符有原始凭证并且注明原始凭证的张数; 2.3.2.3.2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或部门共同负担的, 应当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单位的原始凭证分割单; 2.3.2.3.3 记帐凭证连续编号, 每月都从 1 号编起, 顺序编至月末, 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或者两者以上记帐凭证的, 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2.3.2.3.4 填制记帐凭证如果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经登记入帐的记帐凭证当年发现错误的, 可以用红字注销进行更正; 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