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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06KB

文档介绍
益保护应采取的改进措施消费者权益不是一项权益,而是一束权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消费者权益的内容进一步扩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体将来也会进一步扩大。 1、消费者的权利应进一步扩展。随着入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消费关系的内容将越来丰富、消费者据此应享有的权利亦越来越多。(1 )充分尊重消费者的安全权,建立产品的召回制度。(2) 明确规定消费者的隐私权。经营者不得要求消费者提供与消费无关的个人信息, 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 也不得将已悉知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向第三人披露。 2. 建立一套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专门用于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笔者认为可在现有的消费者协会体系的基础上, 相应地增设独立的“消费者权益仲裁庭”, 仲裁庭可配合目前消协的机构设置设立, 针对消费者权益纠纷的特点设立一套专门的仲裁规则, 尤其是方便小额纠纷的简便仲裁。仲裁庭成员可以从消协、律协、专家学者中聘请仲裁员, 但考虑到消费者权益纠纷的多发性和小额性,仲裁员的聘任要求可以适当放低,人数可以适当放大,以保障消费者可以较及时地得到仲裁。仲裁的费用可以通过赔偿机制转嫁给不法经营者。 3. 赋予工商行政机关权益纠纷行政裁决权。工商行政机关作为国家市场管理的专门机关, 具备专门的知识和人员, 有丰富的市场管理经验和素养。笔者认为可以赋予工商行政机关于行政裁决权, 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体系完备与消费者、经营权联系密切的优势, 高效地处理权益纠纷,防止纠纷的扩大化,及时制止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总之, 消费者权益是关系到社会每一个人的权益, 并随着我市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会更加完善, 对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权益的惩罚将更加法制化、制度化, 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将不断提高, 维权途径将会更多, 更高效。这些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所在。也是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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