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 造成乙方中断履行合同的, 应继续履行合同, 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相关工作要求, 擅自决策造成单位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三)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条款。 1、在乙方聘期内, 医院的科室设置、人员配置应当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和《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医院标准。如有违规,甲方可单方随时解除合同。 2 、在乙方聘期内,对在编人员的聘用、岗位聘用、退休政策等必须按人社部门规定执行, 其工资标准、福利待遇按不低于人社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聘用其他人员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关规定。如有违规, 甲方可单方随时解除合同。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甲方制定的乙方任期目标细则每 5 年制定一次,聘期-8- 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其部分内容进行变更或调整, 如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按原细则执行。 2 、医院现有房屋及其设施的使用、维护和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及购置在乙方聘期内由乙方负责。 4 、在乙方聘期内,预算内经费全额到位。 5、双方未尽事宜, 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按本合同争议处理程序和规定处理。十二、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 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 15 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十三、附则本合同一式三份,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鉴证机构备案。-9-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鉴证机构( 盖章) 鉴证人( 签名或盖章) 鉴证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