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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三定”工作总结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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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织和机构基础。厅外资办是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厅直属事业单位,于 198 9 年由云南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 1996 年通过云南省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对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的检查验收。厅外资办自成立以来, 均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没有任何预算外收入。单位经费帐户已纳入财政零余额帐户管理, 人员工资均按照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执行, 纳入财政厅统发。在省农业厅党组的领导下, 厅外资办将农业对外开放工作细化为全省农业外事工作的综合归口管理、农业外资利用的组织管理、外向型农业发展的协调管理、对外农业经济技术合作的协调管理和国外农业招商引资的协调管理五大方面。同时,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 是省发展外向型农业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省外资委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单位和省实施“走出去”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 也是泛珠“ 9+2 ”合作机制的协调联系单位。厅外资办实际运作上相当于省农业厅内设职能处(室)。七是“云南省农业厅利用外资办公室”机构性质和名称在对外交流工作中容易引起误解和歧义。我省农业对外开放工作涉及农业对外交流、经济技术合作、国外招商引资、国际无偿援助、农产品贸易促进等方面的综合协调、组织和管理工作,现行机构性质和名称已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也不能概括实际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特别是经常引起外方对名称的误读, 认为该机构是一个专门使用外资的部门, 与现在通过多方合作实现“双赢”、“多赢”的理念不合拍。为消除外方的误解, 我们经常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做解释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对外开放工作的效率。为此, 特请求将农业厅原参公管理单位省农业厅利用外资办公室更名为厅国际合作处, 作为农业厅承担农业对外开放职责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农业厅“三定”规定中“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外援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等职责。二○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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