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填报制度 9.1 建立完善的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系统, 对新购入的易制毒化学品应进行注册登记, 专人负责填报并反馈上级领导, 确保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9.2 员工应相互协调、配合, 将信息报质量部, 再由质量部分析汇总上报公司领导审阅, 然后将处理意见以信息反馈单的方式传递至职工, 此过程文字资料由质量部备份,存档。 9.3 如因工作失误造成信息未按要求及时、准确反馈,连续出现两次者,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10. 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10.1 本制度奖励给予的条件为实名举报盗窃公司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违法行为,且经公安机关或公司安全管理部查证属实。 10.2 根据员工举报查实任意一起盗窃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给予举报人员基本奖励费用 200 元, 同时, 举报人积极提供线索, 协助公安及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在每起案件中多查实并抓获一名违法犯罪人员的, 额外奖励 500 元。 10.3 举报渠道。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举报、信函举报、当面举报等形式对侵害公司财产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 10.4 举报奖金发放。对举报人及举报奖励情况应严格保密,举报奖励资金由公司财务部通过举报人提供的银行账号或举报人提供的其他方式在举报案件终结后 7 日内发放。 11. 从业人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11.1 公司必须建立从业人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教育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11.2 公司每季度应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知识教育培训,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教育学时按公司员工培训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11.3 安环部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