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的易制毒化学品填报系统,对新购入的易制毒化学品应进行注册登记,专人负责填报,确保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Р8.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之间应互相协作,按时、按要求将部门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安环部。Р8.3如因工作失误造成信息未按要求及时、准确反馈,连续出现两次者,将予以处罚。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Р9.1本制度奖励给与的条件为实名举报盗窃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等违法行为,且经公安机关和公司安环部查证属实。Р9.2根据员工举报查实任意一起盗窃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奖励举报人200元,同时,举报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和安环部在案件中查实并抓获一名违法犯罪人员的,额外奖励500元。Р9.3举报渠道: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举报、信函举报、当面举报等形式对侵害公司财产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Р9.4举报奖金发放:对举报人及举报奖励情况应严格保密,举报奖励资金由公司财务部根据举报人提供的银行账号或举报人提供的其他方式在举报案件终结后7日内发放。Р9.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Р从业人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教育培训制度Р10.1公司必须建立从业人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现场作业和管理工作。Р10.2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教育培训。Р10.3安环部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Р考核奖惩制度Р12.1按易制毒岗位职责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在易制毒的办证、购买、运输、使用、储存等过程中,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理;是否持证上岗,工作态度,取得哪些工作业绩,有无差错,有无违规操作等。考评每年进行一次,考评时写出总结报告,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由考评小组按考评内容进行逐一对照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