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有关交货事宜由丙公司出面协调解决。”该合同第 5项约定:应在天津某粮库交货。后来,甲公司因嫌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不合适,便找到丙公司,要求变更时间和地点。丙公司即与甲公司达成一份补充协议,协议中将交货地点由天津变为石家庄,将交货时间由 2010 年12月变更为 2000 年10月。补充协议订立后,甲公司将该协议送交给乙公司,要求乙公司于 2000 年 10 月将货物发往石家庄某粮库。乙公司收到该协议后,提出因交货时间提前而无法准备货源,并提出交货地点变更,使其费用增加,甲公司必须为此提供补偿。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甲公司便以乙公司构成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问: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10 P art 2 合同订立一、合同的登记——略谈合同成立 3、2009 年10月25 日,孙某向某市房地厂开发公司购买一套三居室的住宅,双方在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在 2000 年8月1 日前将房屋交付孙某使用,孙某在合同签订后 10天内交付 1 万元定金;房款共 30 万元,孙某应当分期交付,于2009 年10月30日前交付第一笔款项 10万元,第二笔 10万元于 2010 年3月 1日交付,其余 10万元于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后立即一次性付清。双方在签订合同后, 未办理预售合同登记手续。合同签订后,孙某以房价过高为由拒绝交付房款,并请求归还其定金。房地产公司则以合同已成立生效为据要求孙某履行合同,交付房款。双方产生纠纷诉至法院。问: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4、某果品公司向某农场发传真: "我欲购十个冷冻火车皮"农场立即给果品公司发去, 并回电: "货已发出"果品公司发出传真后,农场回电前,价格下跌。接到农场回电后, 果品公司立即复电:"不能接收,望立即停发。"为此,果品公司拒收,农场指果品违约并向法院起诉。问: (1)本案的纠纷是因谁的原因导致,为什么? (2)此案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