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РE.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第一审垄断民事纠纷案件Р参见教材13.3.3。Р第十四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Р窗体顶端Р一、判断题Р1.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不构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BРA.正确B.错误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由经营者营业场所的装饰、营业用具的式样、营业人员的服饰等构成的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二)项规定的“装潢”。因此,擅自使用知名商品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构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Р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并对该技术信息加以披露、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BРA.正确B.错误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通过反向工程获得商业秘密以及披露、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通过反向工程获得的商业秘密,不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所谓“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检查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可以查封、扣押行为人的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有关的财物。BРA.正确B.错误Р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正当竞争的监督检查部门有权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含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数量,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该财物,但并没有赋予监督检查部门以查封、扣押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有关的财物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