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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业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办法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47KB

文档介绍
经理负责处理。(二) 资金业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应急处置措施方案,供选方案如下: 1、属买空或卖空性质的操作风险, 根据风险程度和实际情况, 可分别或同时采用如下方案: (1) 与对手方协商, 通过撤销原交易或换券的方式解除风险; (2 )尽量通过反向操作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 (3 )通过融券的方式先解燃眉之急。 2、属交易系统/ 簿记系统/ 清算系统无法正常运作引起的操作风险,采用如下应急方案: (1 )属非清算系统的,通过应急交易方式或协议方式达成交易; (2 )属清算系统的,寻求其他清算渠道;确认资金无法汇出的情况下,立即通知交易对手撤销交易或更改清算日期,对不能撤销或更改的交易,与对手方协商补偿措施,尽量将损失降至最小。(三) 应急处置措施方案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 由资金业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执行。第六章后期处置 10 第十四条总结评价(一)资金业务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结束后,由领导小组组长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成因、处置结果等进行全面剖析,检讨风险识别及应急处置的方法、程序, 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限期改进。(二)资金业务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针对当次资金业务风险事件进行总结与评估,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整改意见进行改进,完善管理措施、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业务风险预警意识,提高应急处置水平。第十五条责任认定与问责对发生资金业务风险事件上报缓慢、隐瞒不报的, 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十六条奖励与表彰在资金业务风险预警应急处置过程中,对阻止事件进一步扩大化,有效地降低事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成功地追回资金或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损失的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与表彰。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台山市农村***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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