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学习培训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存入个人技术档案,一份存办公室。检验检测作业指导书 2017 年初版 6 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 THYJ-WI-2002-2017 各级检验技术人员岗位技能与职责版次第2版页次 1/2 编写 XXXXXXX 修订状态第0次审核 XXXXXXX 发布日期 2016.12.21 批准 XXXXXXX 实施日期 2017.01.21 1 目的和范围明确各级检验技术人员的岗位技能与职责。适用于全中心检验人员。 2职责 2.1 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职责 2.1.1 在主任及科室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专业或大部分的业务技术工作。 2.1.2 协助领导制定本专业检验业务的工作规划和科研规划,并进行技术审核。 2.1.3 负责指导下级技术人员进行疑难检品的检验。 2.1.4 开展药品检验新方法的研究,解决有关质量标准和检验技术方面的复杂难题。 2.1.5 参与科研成果、新产品和技术事故的审核与鉴定,提出建议或处理意见。 2.1.6 负责组织业务学习和技术交流,带教、培训本专业技术人员。 2.1.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业务技术工作。 2.2 主管药师职责 2.2.1 在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指导下,从事本专业业务技术工作。 2.2.2 负责药品检验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药品的检验、复核并作出正确结论,研究解决检验工作中疑难检品的技术问题。 2.2.3 负责药品质量标准的技术复核,参加新产品的审核和鉴定工作。 2.2.4 熟练掌握本专业常用仪器的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掌握药检先进技术并加以推广应用。 2.2.5 开展有关药品检验等科研工作和本专业的技术咨询工作。 2.2.6 负责对下级药检人员的业务指导,带教、培训进修人员。 2.2.7 完成科室负责人交办的其它业务技术工作。 2.3 药师职责 2.3.1 在上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从事本专业业务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