踪检查。Р为加强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和规范化管理,确保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地实施,成立“尼勒克县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尼勒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监督方案,负责工程的招标,搞好参建单位之间的协调等工作。Р2、建成后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尼勒克县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所属非盈利性事业单位。根据这一性质和特点,体系以“精简、优化、高效”为原则,确保低成本、高效率地运行,实现项目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为此,实行所长负责制,围绕食品检验检测的需要,设立综合业务室、实验室。各机构职能如下:Р(1)所长职责。所长是最高行政领导,直接对主管单位负责,其职责是:主持全面工作,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负责检测报告签发。Р(2)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工作,领导开展技术进步活动,牵头组织解决所里重大技术问题,负责管理、指导检验技术进步和人员素质的提高。Р(3)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检测工作质量、建立和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监督;负责检验质量争议的调查与处理,主持事故原因分析;负责管理手册的执行,检查各类人员的检验质量,工作质量;负责检验原始记录,审核检验报告。Р(4)综合业务室。负责质量体系运行的日常管理和各项质量活动监督以及业务管理、业务计划安排与协调、业务开发、技术资料收集管理、检验报告发放等工作,并负责检验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Р(5)实验室。按其业务范围开展检验技术工作,对检验过程和检验记录质量进行控制。Р6.2主体工程及工程量:Р该项目建设期为11个月(2014年7月-2015年6月),实施进度如下:Р1、2014年7月,完成项目可研报批选址等前期工作;Р2、2014年8月,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项目的图纸预算概算,开始招投标。Р3、2014年9-12月,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任务,进行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