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及其监督管理, 均适用本条例。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 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由生产部经理、班组长和质检部经理、助理以及质检员组成。四、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标准质量管理体系, 实行标准化管理, 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五、做好加工、贮藏和供应等加工过程的管理,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质量管理手册 10 QS-MQ20120 03 三、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 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 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 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 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 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供货商处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报告》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 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