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抵制送钱送物,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使每个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工作上、纪律上、作风上进行自查自纠、寻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教育整顿,进而统一了党员干部和干警的思想、提高纪律作风观念,严肃了干部纪律,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遵守公民的道德规范,人人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模范遵守法官特定职业的道德规范。5、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创建廉洁型支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牢记“两个务必”。坚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要求党员,做到了廉洁奉公,秉公办案,不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按照《法官法》规定的“十三个不准”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一心为公,执法为民。6、扎扎实实地开展纪律作风整顿。针对少数党员干警在工作中存在纪律松懈、作风涣散等问题,组织党员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法》、最高法院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例以及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针对党内出现的个别不廉洁行为,及时召开会议予以通报,召集党员自觉查摆问题,排除廉政风险点。通过教育整顿,统一了党员干部和干警的思想觉悟、提高了纪律作风观念,严肃了干部纪律,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模范遵守法官特定职业的道德规范。7、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三个不发生”。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求党员严格遵守《法官法》、《法官行为规范》及各项禁令,年内召开两次廉政教育和观看警示教育题片。建立健全了审判流程管理、车辆管理、诫勉谈话、党风廉政建设等多项制度。要求全院干警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每位党员建立廉政档案,并将廉洁自律自查自纠材料、正反两方面情况存入档案,由纪检监察部门定期统计整理,作为干部评先、晋升、提拔任用的依据。8、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按照责任制要求,院长与各主管院长、主管院长与各庭室负责人、庭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