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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5)2662号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67KB

文档介绍
,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无备用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5点以内完工;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4)一旦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救助。三、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生活饮用水水泵运行维护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一)高压、变频水泵运行维护费用标准。1.高压、变频水泵运行维护费:0.10元/建筑平方米-月,不能上浮,下浮不限。2.运行、维修费包括工资、管理费、电费、水质化验费、水箱清洗费、主泵和备用泵的维修、消防泵试泵费、普查费、消毒费、营业税及附加等。(二)服务标准1.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处置预案;2.水箱盖上锁并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3.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4.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高压水泵机房,接近高位水箱;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加强对供水系统的消毒。四、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住宅安全防范设施设备、住宅消防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一)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0.05元/建筑平方米/月,不能上浮,下浮不限。住宅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主要包括:门禁系统(可视、非可视及磁卡)、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中央监控室和电子巡查系统等。物业管理企业只提供门禁系统(可视、非可视及磁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运行维护服务的,按不高于0.02元/建筑平方米/月标准收取费用。(二)消防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多层住宅0.05元/建筑平方米/月、高层住宅0.10元/建筑平方米/月,不能上浮,下浮不限。住宅区消防设施设备主要包括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架、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同时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提供以下服务: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2.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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