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研究决定,在《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合订本)》现有手术收费说明基础上,做进一步说明: 一、手术中所需常规器械和低值医用消耗品的支出, 已在定价时列入手术费用中补偿,不再另行收费。例如: 1、手术衣帽、手套和床单( 含一次性)、一般缝线( 不含绦纶类、聚酯类、可吸收类缝合线); 一次性无菌巾、纱布、脱脂棉、敷料包、皮肤切口膜、伤口拉合胶布等敷料。 2 、酒精、碘酒、龙胆紫、消毒液等消毒药品及外用盐水。 3 、手术床、无影灯、空调、冰箱、水电等消耗费用。 4、术中负压吸引( 含相关耗材)、注射费( 含一次性注射器)。 5 、全麻中使用的钠石灰等。以上未例举的术用常规器械和低值医用消耗品,手术中确需使用,如需另行收费, 须按京价(收)字[1998] 第 384 号文件规定报市卫生局审批。二、同一切口做两个以上手术的, 从第二个手术起按各自手术费总额(指基本手术费、 20% 卫生材料费及等级医院加收费用)的 30% 收费。京价(收)字[1999] 第 390 号文件中已经规定了双侧手术收费标准的,实际只做单侧手术,按双侧手术收费标准的 75% 计收。京价(收)字[1999] 第 390 号文件中已经规定了单侧手术收费标准的,实际做双侧手术,按单侧手术收费标准的 130% 计收。三、在一次手术中完成不同切口双侧肢体和双侧器官手术的,按两例手术、一例麻醉[ 神经阻滞麻醉( 臂丛麻醉和神经丛麻醉) 除外] 收费。京价(收)字[1999] 第 390 号文件中 W0424000003 臂丛麻醉计量单位由“例”改为“次”。四、手术费中未包括的检查治疗、检验、病理按有关规定另行收费。五、组织器官移植供体按实际成本收费。六、泌尿科手术使用支架另行收费。京价(收)字[1999] 第 390 号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 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自 10月 20 日起执行。二○○三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