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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音乐新教材与新课标解读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32 |  大小:136KB

文档介绍
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放在首位。三、“过程与方法”..页脚....《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中把“过程与方法”作为三维目标之一,体现的就是其教育价值。传统的教学过程经常是只重结果而轻视过程,十分不利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对于音乐学科来说,过程与方法更是重要,因为音乐教育是审美教育、是情感教育,必须是在长期的、反复的情感体验过程中完成的,具有教育的潜效应。《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中把“过程与方法”细化为四个具体目标:体验、比较、探究、合作。体验——是指由身体性活动与直接经验而产生的情感和意识。《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教学过程应是完整而充分地体验音乐作品的过程。”比较——是音乐教学的一种特殊方式。《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通过比较音乐的不同体裁、形式、风格、表现手法和人文背景,培养学生分析和评价音乐的初步能力。”探究——既是一种课程形态,又是一种学习方式。《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指出:“引导学生进行音乐探究与创造活动,倡导开放式和研究性的学习方法,以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合作——是指在小队或团队中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指出:“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引导学生以音乐为媒体,加强与他人的合作与交流,增强协作能力和团队意识,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四、“知识与技能”任何课程都必然有知识和技能体系,音乐学科也是如此,过去往往过分强调了知识与技能的重要性,学习音乐知识与音乐技能方法枯燥、单一,和实践分离,使老师教得累,学生学得烦。新的音乐知识和技能观认为:音乐知识不仅仅体现为乐理知识、还包括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和音乐常见结构以及音乐体裁、形式等知识。音乐技能不是仅仅体现在视唱、练耳、识谱等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把乐谱的学习与运用或唱歌技能的训练与培养放在整体音乐实践中进行。因此,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是在丰富的音乐实践活动中完成。思考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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