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2、维护本物业秩序,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治安、交通、消防等事项进行管理;103、听取业主或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业主或使用人的监督;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4、向业主委员会提交公共部位、公共设备设施的大中型维修、更新、改造实施计划,获批准后组织实施;5、定期公布物业管理费收支帐目;6、物业管理企业在开发商或业主同意后,可在大厦公共部位,从事为大厦公共利益服务的经营活动;7、物业管理企业在开发商或业主同意后,可独立代表全体业主或使用人与政府,及其他民事主体就公共利益进行交涉,签署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在涉及大厦整体物业和公共利益的纠纷中,物业管理企业可视为全体业主或使用人的法律诉讼代理人(非个别代理);8、以合法方式督促业主或使用人遵守本公约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有权对违反本公约的行为予以制止。9、遇紧急或突发事件,物业管理企业可在未通知业主或使用人的情况下,由大厦治安人员陪同进入物业单元内部处理,处理同时及时通知业主或使用人。二、物业管理企业义务:1、管理、维护大厦的公共秩序、公共卫生、公共部位、公共设备设施、公用水、电、气、环保、绿化、照明和其他关系业主或使用人的事项;2、物业管理企业应接受业主或使用人的监督,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3、合理支付为实施执行服务合同、规定所需的一切支出和费用;4、节日期间应装饰大厦,包括灯光及其他饰物;5、维护大厦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可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决定对公共设备进行增购、大中修、更换等,所需费用从专项维修基金中支付。6、清除大厦范围内违反房屋租赁合同及本公约的规定而设置的任何结构、装置和其他物体,并责成有关业主或使用人承担物业管理企业因拆除上述物体而发生的费用。7、在业主书面委托或授权同意的情况下,代业主出租其物业单元,并协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