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转移支付,还需要对比二者的相对绩效来决定是否转变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到目前为止,转移支付制度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对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对口支援政策是中央在地区间建立横向转移支付的积极尝试和有益完善。对口支援打破了单一纵向的转移支付制度,形成了纵横交错的支付模式,这种转变不但加强了对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帮扶力度,而且也强化了地区间政府的横向交流,从而为合作应对具有外部性的公共品和公共服务打下了基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引入对口支援方之后,也引入了对基层政府发展资源和资金的监督,减少了有限资源使用的随意性和浪费。(三)完善财权事权相关法律法规,减小使用的随意性和执行的选择性财权与事权的界定会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而出现使用的随意性、执行的选择性等弊病。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政府间财权事权划分只有一般性的规定,并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完整的立法。从明晰性和确定性的角度来说,在法律法规健全完善的基础上,各级政府才有可能依法理财,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做到责权利的公开透明。而且,通过法律形式明确的事权财权,也为追究问责提供了依据和保障。西部地区财权事权匹配问题是一个长期以来持续性的问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的保障容易造成财权上的“水旱不均”,事权上的“小马拉大车”,这都不利于西部地区经济持续平稳的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参考文献:[1]柳延福,陈继勇.市县两级政府财权事权划分的研究与思考[J].财政论坛,2009(21)[2]孙长江.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展的出路与对策[J].时代经贸.2014(2)[3]庄序莹.公共管理学[M].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4]付琴.我国政府间财权与事权问题的研究[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3(11)注解:①汤火箭谭博文.财政制度改革对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的影响――以财权和事权为视角[J].宏观经济研究,2012,(0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