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2.4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挂失、补发业务柜台操作规程(2014)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104KB

文档介绍
户办理补发手续。2、录入、打印审核无误后,柜员使用“4313单位定期户凭证挂失新开”交易,经柜台经理授权后补发新的开户证实书。3、核对、盖章(1)柜台人员核对新开的开户证实书户名、金额等要素无误后,在开户证实书上加盖“柜台业务专用章(对公)”。(2)在“对公客户挂失止付通知书”第一联“备注栏”注明“已于×年×月×日补发开户证实书”后加盖经办、授权人员的名章。(3)在“对公客户挂失止付通知书”的回单联、介绍信的复印件、内部通用凭证上加盖“附件”戳记。4、凭证传递开户证实书第一联交对公单位委托经办人,请经办人在开户证实书第二联右上角注明“已经收到开户证实书第一联”并签字;将“对公客户挂失止付通知书”的回单联、介绍信的复印件、内部通用凭证作开户证实书第二联的附件一并随当日传票装订;“对公客户挂失止付通知书”第一联、挂失公函(如有)、介绍信等资料一并指定专人专夹保管,按年装订,永久保存。(三)部分支取、销户若对公单位在挂失后要求部分支取或销户,存款开户行应按照“二、(二)补发”的审核要点审核无误后,可不再补发“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柜员应先使用“7119客户凭证挂失/解挂”交易解挂后将核实行打印在“对公客户挂失止付通知书”回单联背面。然后直接以“对公客户挂失止付通知书”回单联代替原开户证实书,再按照《中国光大银行对公人民币存款账户业务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办理部分支取或销户。业务处理完毕后,柜台人员也应在“对公客户挂失止付通知书”的第一联“备注栏”上注明后续处理情况,并将“对公客户挂失止付通知书”第一联、挂失公函(如有)、介绍信一并指定专人专夹妥善保管,按年装订,并作为会计档案永久保存。结算业务制度分册2014年2月内部资料注意保密第二编其他对公业务制度第四章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挂失、补发业务柜台操作规程4三、本办法由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