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的民主原则立法的科学原则 7、当代中国法的形式渊源主要有哪些?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行政规章、国际公约。作业四一、名词解释 1、法律体系---- 法学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2、法律部门----- 又称为部门法, 是运用特殊调整方法调整一定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在现行法律规范中,由于调整的社会关系及其调整方法不同, 可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 凡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3、守法----- 是法的实施的一种基本形式。立法者制定法的目的,就是要使法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实施。如果法制定出来了,却不能在社会生活中得到遵守和执行, 那必将失去立法的目的, 也失去了法的权威和尊严。正如我国清末法学家沈家本所说;“法立而不行, 与无法等,世未有无法之国而长治久安也。 4、执法----- ”亦称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5、法律监督------ 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法的创制和法的实施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6、法治----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 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上运行。对于现代中国,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二、问答题 1 、我国包括哪些主要的法律部门? 答:(1) 宪法 2) 行政法(3) 民法(4) 刑法(5) 劳动法(6 )经济法(7 )婚姻法(8 )诉讼法 2 、什么是法的实施?法的实现?法的实施的基本形式? 答: 法的实施, 也叫做法律的实施, 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法的实现是通过法的实施实现立法的目的, 实现法的价值的现象。法的实施可以分为法的遵守、法的执行和法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