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的规定。 2. 所有焊件的拼装与焊接,严格按照工艺和焊接规范进行,制作过程中应随时进行检测。严格控制焊接变形和焊缝质量,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工艺流程和焊接工艺进行修正,对于焊接变形超差部位和不合格的焊缝,应逐项进行处理,并详细记录,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3.除机加工件、非金属件、铸件、锻件、厚度小于 3mm 的钢板外,其余产品用料主要部件进行喷砂除锈,精度等级达到 Sa2.5 后方可进行涂漆工艺。厚度小于 3mm 的钢板采用人工除锈。 4.探伤及热处理执行甲方图纸提供的制造、检验及安装标准。 5.对于一些必须在甲方现场进行组焊、组装的大型设备,应编制相应的制造工艺, 由甲方认可。所有零部件必须清理干净,不得有异物,设备的关键孔洞必须用薄钢板封堵。 6.设备检验 6.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编制检验大纲,根据检验大纲对设备进行检验。 6.2 乙方将根据供货合同进度计划,提前 15天通知甲方检验的时间和具体的安排。 6.3 设备交货前的检验分类: 6.3.1 A类检验设备:检验要有乙方、甲方的检验人员在场。 6.3.2 B类检验设备:检验由乙方组织,甲方和工厂设计方检验人员参加。 6.3.3 C类检验设备:检验由乙方检验人员组织。 6.3.4 设备检验的分类,在设备检验前确定。对于 A 类检验设备,如果检验结果符合检验大纲,检验人员在检验报告上签字确认。 7.设备出厂验收 7.1 出厂验收文件准备:在联合检验之前,乙方应准备有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必须包括:材质证明及检测报告及合格证、质检评定结果报告、外协和外购件出厂合格证、部件预组装检测及试验记录、焊缝质量检验记录、防腐涂装记录及质量检验报告、零部件热处理试验报告及原始记录、重大质量缺陷处理记录和有关会议纪要等。乙方的质检部门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设计通知单及合同等完成设备的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