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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江镇洛北河卫生院乡村医生一体化规范管理实施方案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2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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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室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Р (三)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Р (四)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技能进一步提高;Р (五)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加稳定;Р (六)农民基本健康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Р 六、组织领导Р 为确保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实施,加强该项工作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以盘江镇副镇长任组长、洛北河卫生院院长任副组长,卫生院工作人员及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机构。Р 七、监督管理Р (一)卫生院要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把每一项规定及指标内容进行量化分解,并落实到每一处卫生室,责任明确到每一个乡村医生。Р (二)卫生院长是本乡镇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专门队伍,院长挂帅,经常性地对卫生室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院长每月至少下卫生室督查1—2次。Р (三)严禁乡村医生超范围执业,乡村医生只能在一体化管理的卫生室执业,严禁受聘于学校、机关、企业及任何单位卫生室执业,否则,按超范围执业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论处。对不服从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包括私自外购药品,私自在家开展诊疗活动,不承担公共卫生任务,违反诊疗技术操作规程,不接受卫生院培训和管理等),卫生院可予以解聘。被解聘的乡村医生,卫计局不予进行执业注册,如继续从事诊疗活动,按非法行医论处。Р (四)卫生院要实行卫生室负责人例会制度和全体乡医会议及培训制度,至少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卫生室负责人例会,不定期召开全体乡村医生会议和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相互交流,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高乡医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以便更好地规范和完善全片区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加快我片区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进程。Р 盘江镇洛北河卫生院Р 2016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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