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做到门岗值守、门岗服务、巡逻检查、录像监控、值守防盗、车辆服务、治安联防、消防演习四个项目以上; 4、技术防范设施做到区内有监控、楼宇对讲、智能门禁系统或 IC卡服务系统; 5、维护秩序人员定期到指定区域巡逻; 6、建立对外来人员进入物业区进行询问和登记制度; 7、对居住满一年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熟悉率达到 75% 以上; 8、车俩行驶有规定线路,停车场内配置道闸和录像,停车标识清晰,有专职人员协助停车事宜;停车场 24小时有专人值守。 9、每年一次问卷调查,业主对公共秩序服务工作满意率达 75% 1、公共秩序成本包括: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人工费用、安防设施设备购置费用及维护费用等。 2、分级服务要求有三条达不到标准的,收费标准应适当下调;若有四条或以上达不到标准的按低一级标准收费。 3、秩序维护人员指秩序维护主管、秩序维护员。五级 0.15 1、小区设有监控设备; 2、秩序维护人员人均服务建筑面积为 20000 平方米( 301 户)以下; 3、秩序维护项目做到门岗值守、门岗服务、巡逻检查、录像监控、值守防盗、车辆服务、治安联防、消防演习三个项目以上; 4、技术防范设施做到区内监控、楼宇对讲; 5、维护秩序人员定期到指定区域巡逻; 6、建立对外来人员进入物业区进行询问和登记制度; 7、对居住满一年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熟悉率达到 70% 以上; 8、车俩行驶有规定线路,停车标识清晰,统一地点停放车辆; 9、每年一次问卷调查,业主对公共秩序服务工作满意率达 70% 。备注: 1、对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低于 20000 平方米的,可在达到分级服务标准的基础上,收费标准上浮 15% ; 2、利用住宅改变其用途用做办公及经营场所的,可在达到分级服务标准的基础上,收费标准上浮 50% 。 3、上述分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中不含电梯维护(维保、养护、年检)运行电费及二次供水加压运行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