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 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 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4 )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之后,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增城市供水、供电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四、信息发布(1) 发生大面积停水、停电后,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信息发布工作, 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主要部门, 使学院师生对停水、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未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 不得擅自发布大面积停水、停电信息。(2) 应急领导小组应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如实向学院师生进行通报。五、后期处置(1) 事故调查大面积停水、停电之后, 除按照学院负责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应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 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六、改进措施(1 )大面积停水、停电之后,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等部门联合攻关, 研究事故发生机理, 分析事故发展过程, 吸取事故教训, 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水、停电应急预案。(2 )应及时总结大面积停水、停电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附则一、预案管理与更新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和修订, 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 以及电网发展和管理体制变化, 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二、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重大供水、供电安全事故由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学院水源、电网大面积停水停电事件。四、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水电部 2009 年6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