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程序Р(1)供水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公司员工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报后,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分析,初步确认事故性质。Р(2)经初步确认,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向总公司分管副总指挥报告情况。分管副总指挥接报后,第一时间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分析,确认事故性质。Р(3)经进一步确认,分管副总指挥第一时间报告总指挥,并驻留现场指挥组织应急工作。Р (4)供水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写出事故快报,报送总公司指挥部办公室。Р快报尽可能包括的内容详见《附件5》。Р 事故未经确认,本预案不予启动。Р(三)、响应程序Р1、启动预案,统一指挥。Р(1)内部响应。总指挥接报并核实情况后,落实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指挥部全体成员到指定地点召开紧急现场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对应急抢险工作进行统筹安排,落实分工,并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紧急组织应急救援小组赴现场,指导、协助事故发生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宣布启动本预案。Р(2)外部响应。在启用本预案的同时,由总公司指挥部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和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同时,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众通报。Р2、现场救援,控制事态。Р应急救援小组应同事故发生单位共同坚守现场,根据《汕头市自来水总公司事故应急处理手册》的要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做到:Р①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Р②严格保护事故现场;Р③维护现场秩序,收集有关证据;Р④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Р⑤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影、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Р⑥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