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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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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资质的监督管理,对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擅自开展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安徽省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行查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大技术指导和考核力度,不断提高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的服务水平。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及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和考核,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每两年进行一次抽查考核,省卫生厅不定期地进行抽查考核。对考核后达不到规范要求者限期整改, 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撤销。 5 附件 1:安徽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申报表接种门诊名称地址所属单位单位法人门诊负责人门诊(室) 联系电话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编号服务区域界定范围服务区域覆盖人口数工作人员数专职兼职批准设立时间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意见年月日(盖章) 6 附件 2: 编号: 安徽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认证书单位: 经审核,你单位已具备开展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的资质及条件,同意你单位设立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 提供狂犬病暴露伤口处理、狂犬病疫苗以及动物源性抗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预防接种服务。有效期自 200 年月日至 200 年月日。盖章二〇〇年月日 7 附件 3:安徽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基本情况登记表市、县(市、区)卫生局(盖章): 门诊名称所属单位地址单位法人门诊负责人门诊联系电话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编号预防接种资质认证书或文件(有/ 无) 服务区域界定范围服务区域覆盖人口数工作人员数批准设立时间验收时间备注专职兼职 8 附件 4:安徽省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市、县(市、区)卫生局(盖章):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单位名称学历职称从事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起始时间专职/兼职工作内容(负责人/ 伤口处理/ 疫苗接种/ 狂免注射/ 资料管理) 执业证考核合格证发放时间上岗证发放时间备注编号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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