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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通-word资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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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起一个月内完成墓穴迁移的,奖励 1200 元/座;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后至公告后三个月内完成墓穴迁移的,奖励 700 元/座;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墓穴迁移并采取骨灰存放纪念堂、骨灰撒江等非占地安葬方式的,另奖励 300 元/座。逾期未迁移的墓穴,将作为无主墓穴,作深埋或代迁处置; 2、公墓的认定按照民政部门的标准执行。表 2-12 :散坟迁移补偿指导价格单位:元/丘类别双穴单穴水泥坟 1050 800 土坟 520400 备注征地涉及的散坟(除表 2-11 所指的公墓以外的坟墓)迁移工作应当自迁坟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对于规定期限内完成坟墓迁移的,给予适当奖励: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墓穴迁移的,奖励 300 元/座;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后至公告后三个月内完成墓穴迁移的,奖励 100 元/座; 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墓穴迁移并采取骨灰存放纪念堂、骨灰撒江等非占地安葬方式的,另奖励 300 元/座。逾期未迁移的墓穴,将作为无主墓穴,作深埋或代迁处置。表 2-13 :桥梁、沟渠等农村集体公共设施补偿指导价格项目规格补偿标准备注 10 水泥桥 1300 元/平方米按桥面面积计算砖桥1050 元/平方米按桥面面积计算简易水泥板桥 400 元/平方米按桥面面积计算人行道板 65元/平方米水泥渠 65元/立方米混凝土储水池 160 元/平方米标准垃圾池 400 元/个农田小型灌溉涵闸 400 元/立方米片石护坡 130 元/立方米水泥下水道 10-15 元/米下水涵管直径 0.23 米13元/米直径 0.3 米52元/米直径 0.6 米105 元/米直径 0.7 米110 元/米直径 0.8 米130 元/米直径 1米230 元/米直径 1.8 米650 元/米表 2-14 :水、电等农村集体公共设备补偿指导价格序号项目规格补偿标准 1动力电增容按现行行业标准补偿 2配电柜按现行行业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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