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浦、北拱居委,荣桂、双桂、沙溪、石塔、袁家村。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集镇规划区以内村(居委)、组。Р三类区上述一、二类区未包括的其他村组。Р Р Р Р附表2:Р涪陵区农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Р单位:元/平方米Р结构Р Р类别房屋结构补偿单价Р一类标准二类标准三类标准Р钢砼Р结构 300―330285―315270―300Р砖混Р结构砖墙(条石)预制盖270―300255―285240―270Р砖墙(条石)瓦盖240―270225―255210―240Р砖木Р结构砖墙(木板)穿逗瓦盖210―240195―225180―210Р砖墙(片石)瓦盖180―210165―195150―180Р砖墙石棉瓦盖(含油毡、玻纤瓦)165―195150―180135―165Р土墙Р结构穿逗、土墙瓦盖150―180135―165120―150Р石棉瓦、玻纤瓦盖135―165120―150105―135Р简易Р结构土墙毡盖(含棚盖)90―12075―10560―90Р简易棚房45―7530―6015―45Р Р说明:Р1、房屋层高在2.4米(不含2.4米)以下,1.5米(含1.5米)以上的,按同类标准的70%计算补偿。Р2、房屋层高在1.5米以下的,按同类标准的50%计算补偿;在1.0米以下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20%―40%计算补偿。Р3、预制板楼板的多层瓦盖房屋,瓦盖一层的,按瓦盖房屋补偿,其余楼层按预制盖房屋补偿。Р4、外阳台按同类房屋的50%计算。Р5、房屋面积以外墙尺寸计算。Р6、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后,由所有者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Р Р附件3:Р涪陵区农村征地青苗补偿标准Р单位:元/亩Р作物类别标 准Р一类标准二类标准三类标准Р蔬菜类Р(含经济作物类)1430―17601320―16501210―1540Р粮食类1100―1430990―132088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