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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香港保险对广东自贸区保险发展的借鉴与影响研究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争性,刺激保险业发展。 4. 拓宽保险投融资渠道,促进整个金融行业共同发展。六、对策建议虽然内地与香港签订了 CEPA 及一系列补充协议,但是香港金融、保险机构此前进入内地市场需要经过复杂的审批程序, 香港资本的投资范围受到诸多限制, 最终影响两地金融业、保险业合作。自贸区的设立使该区域迎来保险业的春天。在此为自贸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建议如下: (一) 引进香港保险业的经验鉴于香港与广东自贸区在地理、政治、文化等方面具有天然的关联性, 在广东自贸区保险业建设过程中, 可积极引入香港经验。其中最直接的方式是促使香港保险机构在内地开展业务,在实践中传播经验。(二) 加强与港澳同业的合作港澳同业是香港保险业经验的载体, 与港澳同业的合作不仅能够促进香港经验进入内地市场, 还有助于加强内港澳的联系, 促进内港澳文化融合, 从而使内港澳保险业发展一体化。(三) 营造更宽松的监管环境目前,由于内地保险业监管严苛,准入、退出门槛较高,即使在 CEPA 框架下,香港保险业进入内地市场几无成功案例。一些香港代理人表示, 绝大多数香港保险机构以及中介难以满足在内地开办机构的相关要求, 严重限制了港澳保险机构及相关人员在广东自贸区的发展。因此,在“新国十条”和“新省九条”等政策支持下, 调整在自贸区设立外(港) 资保险机构的门槛、放宽管制对自贸区保险业发展至关重要。(四) 改善保险主体的经营理念根据香港保险同业的反馈, 内地保险公司与香港经营理念相差甚远, 竞争态度存在差异, 内地保险主体有必要结合实际,改善经营模式和理念。广东自贸区的地理优势和独特定位, 使得保险业拥有肥沃的发展土壤。根据前文的分析, 引入香港保险经验, 能够促进内地保险市场发展, 为社会提供优质丰富的产品与服务, 更好地承担“新国十条”赋予行业的职责。作者: 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万鹏来源: 《上海保险》 2015 年第 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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