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6、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1)爆破、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滑模、搭设和拆除高大脚手架、桥架、挑架、挂篮等特殊架子、施工临时便桥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有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7、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总监办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项目部进行书面交底,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书面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3)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8、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1)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的机电部门负责人对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材料部门对施工材料、工程材料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人事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签认。 9、督促承包人做好特种作业等各类安全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保证各类人员均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和从业资格。 10、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回收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对回收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并做好保管工作。各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