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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知识培训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4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否有絮状物、小纤维、异物等, 同一药品同一批号 10瓶(支) 左右注射剂摆成一排, 液面高度是否处在同一水平线上, 通过这种方法可观察注射剂装量有无问题。(4 )、大溶量注射液应进行澄明度检测,一般 20ml 以上一次性观察 50瓶, 500ml 一次性观察 20 瓶。看是否有絮状物、小纤维、下沉的异物或杂质。(5)、颗粒剂、胶囊剂轻摇后是否有沙沙的响声, 如果没有说明此药品可能潮解或出现其他质量问题。(6)、口服液( 特别是中成药口服液), 拔开瓶盖, 是否有丝丝的响声,如有产气现象,表明药品可能染菌。 9 、信息收集法药品质量公告信息是稽查人员收集假劣药品信息的主要途径。当今我国各级政府网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均及时公布各地药监人员查处的假劣药品信息报导,如果稽查人员将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药品质量公告》中公布的以及各省药监部门通报的假劣药品信息汇编成册, 建立假劣药品数据库作为参考。在监督检查时对照这些“假劣药品黑名单”, 以相同产地的药品作为重点怀疑对象开展抽验,能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药品信息收集还包括对各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的真品包装和防伪标识的收集, 只有这样才能炼就一双火眼睛睛。 10 、广告推测法为加强药品广告监测,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并于 2007 年5月1 日起施行。省级药监部门是药品广告审查机关;县级以上工商部门是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异地发布药品广告的,在发布前应当到发布地药品广告审查机关办理备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广告审查表》上签注“已备案”,加盖药品广告审查专用章。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一年。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在发布时不得更改广告内容。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 省以上药监部门一经发现,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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