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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历年试题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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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汇票的必要记载事项。据此可知,汇票出票时不能记载附条件的付款,如果在付款上附有条件的话,就会导致该汇票无效。因此, D 项错误。 36. ( 2009 年.77 )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得由乙公司签发的面额 50 万元的汇票一张, 付款人为丙银行。甲公司向丁某购买了一批货物,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某以支付货款,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丁某又将此汇票背书给戊某。如戊某在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遭拒绝,戊某可向谁行使追索权?( ) A. 丁某 B. 乙公司 C. 甲公司 D. 丙银行答案: AB 解析:本题考核背书时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票据追索权的行使。《票据法》第 61 条第 1 款规定,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 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本案中,乙公司是出票人,丁是背书人,戊在被拒绝付款后,可以向乙公司与丁某行使追索权。因此, AB 项正确。《票据法》第 34 条规定,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 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甲公司是在背书时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根据法律的规定,甲对其后手丁的被背书人戊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戊不能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因此, C 项错误。另外,丙银行是付款人,在戊提示付款时丙银行已经拒绝了戊的付款请求,不是票据债务人,不属于被追索人员的范围。因此, D 项错误。 37. ( 2010 年.29 )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的承兑汇票。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承诺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公司持票向丙银行请求付款,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严重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拒绝付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乙公司只能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 B. 丙银行拒绝付款不符法律规定 C. 乙公司应先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不能得到清偿时方能向丁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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