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曾担任债务人董事的人?D.破产案件受理前2年内曾担任债务人法律顾问的人?【答案】C?【例题2·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注册会计师中,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有( )。(2009年原制度)?A.注册会计师甲曾担任债务人公司的独立董事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2年前卸任?B.注册会计师乙的父亲是债务人公司的控股股东?C.注册会计师丙因个人原因负债数额巨大,但与债务人公司无关?D.注册会计师丁最近3年来一直为债务人公司作外部审计工作,熟悉该企业情况?【答案】ABDРР3.个人担任管理人(P233)(2009年新制度多选题)?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作为管理人的企业破产案件应同时具备的条件有( )。(2009年新制度)?A.事实清楚 ?B.标的额较小?C.债权债务关系简单 ?D.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答案】ACDРР二、管理人的报酬与职责?1.管理人的报酬?(1)管理人的报酬属于破产费用,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有异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具体的请求和理由,异议书应当附有相应的债权人会议决议。?(2)管理人获得的报酬是纯报酬,不包括因进行破产管理工作需支付的其他费用。?(3)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提示】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财产价值总额”。但是,管理人对担保物的维护、变现、交付等管理工作付出合理劳动的,有权向担保权人收取适当的报酬,但报酬比例不得超出该条规定限制范围的10%。 ?(4)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聘用本专业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的,所需费用从其报酬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