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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制度,积分奖惩激励方法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 旷工 1 天,( -200 ) (2) 旷工 2 天,( -400 ) (3) 旷工 3~4 天,( -800 ) (4) 旷工超过 5 天,辞退。注: (1) 迟到、早退 3 次折算旷工计半天; (2) 迟到、早退 6 次折算旷工 1 天,或累计时间超 4 小时折算旷工 1 天。 2. 病假。病假超过标准, 1 天。( -50 ) 3. 事假。(1) 事假超过标准 1 天, (2) 事假超过标准 2 天, (3) 事假超过标准 3 天, (4) 事假 1 年累计超过标准 30 天,可辞退。第十二条其他处罚规定。 1. 以功抵过。员工违纪受罚后,若获得奖励,本人可提出申请,以奖励抵处罚;相抵后, 该奖励不现享受待遇,也不再进行累计。 2. 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司法部门处理,作无薪停职处理。 3. 依照处罚标准,员工 1 年内处罚分累计满 1000 分,可辞退该员工。 4. 对非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的处罚,比照正式员工酌情扣除基本工资。 5. 对连续 3 个月工作没进展或连续 6 个月没有盈利的部门、下属企业正职干部予以降职或免职。 6. 违反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擅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人与参与者赔偿。 7. 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我方者,追究驾驶员经济责任,视情况赔偿损失。第十三条处罚程序 1. 员工违纪后,由所在部门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本条例提出处理意见。 2. 各类处罚的过程。(1) 口头警告,由当事人的主管签字后生效,可报人事部备案; (2) 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 经人事部审核, 由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总经理签字生效; (3) 对革职辞退须听取工会意见。 3. 申诉。员工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 7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期维持原处理结论。 4. 处罚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5. 员工在受处罚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表现良好,可撤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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