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方的承诺包括:不对到国外旅游设置新的限制;不对由国外业者拥有的或者经营的旅游机构实施限制;不对本国国民到国外旅游设立最高随带金额或兑换外币的限制,等等(王瑞萍,2002)。因此,我国政府和企业应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只有熟知规则和承诺,认识我国国际旅游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才能提升我国国际旅游服务贸易的竞争力。6.加强政府的引导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国家的旅游政策以及有关制度是发展旅游业的保障。旅游业对国民经济做出的贡献有目共睹,它的地位也在不断地提高。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把旅游业确定为第三产业“积极发展”的新兴产业序列中的第一位。旅游业并非是单纯的经济事业,也是一种文化事业、资源保护事业等,故更不能简单地套用市场经济的做法,政府应该在旅游业发展中发挥其宏观调控作用,采取一定的政策、法律措施等,规范旅游市场,并进一步加强对行业的宏观管理。我国旅游事业的行政管理机构,应就我国入境旅游业的长期发展制定适宜的旅游战略,并运用好宏观管理手段,保证旅游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为旅游贸易的发展打下坚实的产业基础。与此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行业的具体运作特别是企业的微观行为已难以直接管理,所以“第三方力量”即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就应该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当前要着重克服行业协会组织形式不健全、自主管理意识不强、横向协调能力不足、信息整合能力欠缺和行业自律精神体现不够等弱点,让行业组织在规范企业行为、组织开拓市场、协调整合资源和塑造行业形象等方面真正成为市场的重要力量。参考文献:1.?中国旅游业国际竞争力的现状分析与提升对策李玉华2.?浅谈中国旅游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王海滨黄爱青3.?我国旅游业国际竞争力分析论文网4.?中国旅游业发展环境国际竞争力比较研究世界经济研究5.?关于我国旅游业国际竞争力的思考郭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