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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关于复退军人稳定工作的调研报告.doc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暧昧,或以花钱消灾宁事,或因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而不断调整涉军人员各方面待遇,以致出现“大闹大得,小闹小得,不闹不得”的非正常现象。(四)应将失常心理情绪疏导纳入复退军人稳定工作中,从思根本上化解矛盾。一是从思想观念上用发展的观点来疏导。针对相同的从军经历享受不同待遇这个问题,必须引导涉军人员充分认识到我国不同的发展时期和同一发展时期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社会阶层间会存在结果上的差别。这些差别从理论上讲是正常的,从根本上讲是发展不足,只有更大更持续更科学的发展才能解决这一问题;二是从心理意识上用公平的理念来疏导。要讲清楚公平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绝对的公平是从来没有的,要让他们心里形成相对公平的意识;三是从方式方法上用散聚的形式来疏导。一方面对于群体性的涉军人员上访必须用“散”的形式来疏导。即宜散不宜聚,想办法让他们分散开来,然后针对不同的个人进行思想工作,化解矛盾,减轻压力。(五) 建立健全复退军人稳定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各县的涉军维稳常设机构,核定人员编制、级别,杜绝优抚干事一人承担全县涉军维稳重大责任,责权不统一现象。二是健全信息情报网络机制。增加特情人员,及时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情报信息,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建立信息排查机制。定期排查,抓早、抓小、抓苗头、全面梳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重视特殊时期的稳控工作;四是健全突发事件反应机制,完善部门联动,发挥各自职责,高效有序应对处理突发事件; 五是健全多元化的优抚服务网络,形成各行各业、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采取多元化举措,充实工作人员,专人负责,明确分工,给予适当的待遇补贴, 促成复退军人稳定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五是发挥社会力量,为复退军人做好事、办实事,排忧解难。我们会以此次调研为契机,不断地学习—总结—实践—调查,形成用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提升理论的良性循环体系,进而推动优抚事业的协调有序发展。首页 12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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