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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民政系统机构编制情况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大全.doc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2 人;随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农业困难救助的范围愈来愈大,各项制度愈来俞规范,乡镇民政工作任务愈来愈重,从事基层民政工作的人员与其实际担负的工作任务明显不相适应;严重影响了基层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乡镇对民政工作重视力度不够,工作人员配备不足,业务知识不熟,更换频繁,而且都是身兼数职,不能够很好的履行职责, 致使各乡镇民政工作参差不齐。以农村低保为例:现在部分村队在审核纳入农村低保人员时根本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不安低保条例审核,村委会主任、书记在办公室就将人员定好,听他们话的就报也不管是否符合纳入低保,致使该保障没保障,不该保障的反而领到低保金,而乡镇民政办没有履行监督职责,村委会报来就审核通过上报,致使现在上访人群大增。城市低保和五保供养等其他民政工作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三、解决以上工作问题的意见建议 1 、从实际出发,确定工作人员职数与对应服务对象数量间的比例关系,根据比例核定、下达机构编制数量,确保工作人员职数和工作总量成正比发展,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充分的人力资源保障,真正在工作中做到有分工、有协作、有监督、有落实,有人可用。建议:上级将县民政机构各科室人员编制增加到 3-5 人;同时向民政范围内的各社会福利机构下达机构编制,编制数 2人。 2 、根据工作需要民政局可借鉴统计局的管理模式,向县委、政府打报告将各乡镇确定民政干事人员编制纳入民政局,由民政局统一调度乡镇民政干事,这样民政干事更换频繁的时间就不会发生,人员的业务素质可以由局里统一培训,提高民政干事的业务能力。建议:按乡镇人口基数每 1万人需配备 1-2 名城乡低保专干,其它民政业务安排2名职工计算,对乡(镇)级民政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 3-4人。总的来讲,就是要解决好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人力和机构问题,解决目前民政工作者业务繁多、不甚重负的现实问题,使民政事业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首页 12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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