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工作制度为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 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迫切需求,努力把“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打造成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发挥社会共治功能的重要平台和阵地,特制定并落实以下“五有五好”制度。五有: 1 、有标识。在显要位置悬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标识。 2 、有场所。有科普活动室或市民课堂。 3 、有专人。指定一名社区干部担任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站长,负责相关事宜。站长常年保持通讯畅通。 4 、有专栏。科普宣传栏面积不少于 3 平方米。 5 、有设备。有播放科普宣传资料的设备设施。五好: 1 、讲座组织好。专家现场讲座或视频讲座,原则上全年不少于 4 次。 2 、资料发放好。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知识资料角,方便群众查询和索取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读物。 3 、海报更新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海报,每两个 2 个月张贴更换一次。 4 、志愿结对好。联系志愿者挂钩,共同开展科普宣传。 5 、宣传联动好。每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及食品药品监管重大活动期间, 围绕主题进行联动宣传。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 年 12月8日